创蓝论坛-亚马逊卖家交流和学习专业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1376 |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企业挖角记者,报导式内容行销正当红

[复制链接]

814

主题

3178

帖子

9025

蓝宝石

LV11.跨境巨星

积分
13852
威望
0
贡献
0
信用
0
最后登录
2023-6-2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0:1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These two worlds --- the world of media and the world of marketing --- are smashing into each other, and producing all sorts of weird new hybrids"

「媒体」和「行销」两个词,正不断的互相融合,创造出各种新异的模式。

根据 HubSpot (注一)的观察,越来越多公司在创造「报导式」内容行销(Journalistc Content,或是 Brand Journalism),有些雇用真的记者丶有些建造工作室丶雇用拍摄团队,和制作专属公司和产业新闻的网站。

一个中丶大型企业的行销长,应该开始在公司内部拥有一个新闻台,提供关於公司和产业的最新消息和趋势。许多公司早已开始经营公司的部落格(corporate blog),最简单来说即是经营一个对外发布新闻的部落格,但有些公司并不局限於此。有些公司创造内容来创造更多交易的机会,对他们而言,新闻只是呈现内容的其中一种形式,用以吸引那些可能掏钱消费的使用者注意。

另外有些公司提供的新闻内容,也属於提供给使用者的服务之一,而非注重更高的销售转换率。这些内容可能是为了提升品牌知名度,或打造品牌形象。公司部落格也可能是公关(public relations)的其中一种形式:主流的媒体可能参考公司的部落格内容,再以媒体自己的方式诠释後发布。有些公司甚至是被迫提供产业的新闻,因为主流媒体在其产业的内容相当匮乏。以半导体业为例,过去产业的新闻都是主流媒体定期发布每季的报导,但现在这个情况已经改变。厂商如 Intel丶IBM丶Qualcomm丶nVidia ,已经成为提供半导体产业内容的主要来源。

化身成一名记者
公司也大力延揽主流媒体的记者,来填补业界和传统媒体的落差。举美国来说,公司内部的专业公关和记者(joutnalist)的比例约是 1.2:1,但到了 2010  年,每四个专业公关才有一个记者。媒体显然不堪负荷,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公司公关化身为一名记者。另外,过去记者进入公司後,只能进入公关部门负责新闻稿,但越来越多公司需要媒体人才担任「责任编辑」等职位,负责公司对外的内容营运。如 Cisco丶Intel丶Microsoft丶Oracle 等公司皆延揽媒体人才,负责公司对外的内容。

不只是大公司
矽谷三大创投公司 Silicon Valley丶Sequoia Capital丶Andreessen Horowitz and Battery Ventures 分别从 Wall Street Journal丶Wired丶Forbes 挖角记者到公司内部,负责对外内容的编辑。这也不只是大公司的专利:Kapost,一个刚成立不久的新创公司,聘请了前 Boston Herald 的记者,负责公司内容行销的操作;前 Newsweek 的科技线记者,到 HubSpot(650 人的行销软体公司)负责产出行销方面的内容。

「媒体」和「行销」的共生关系
同时,媒体公司也采用越来越多公司生产的内容。越来越多原生广告内容在 Buzzfeed丶Huffington Post丶Business Insider 被刊登;在较严肃的品牌 Forbes丶The Atlantic丶The Washington Post丶New York Times 等, 也开始接受公司的赞助内容,而这些内容大多来自企业。

品牌商正在迈入过去被媒体独占的领域,而媒体业者也逐渐往数位行销靠拢。「媒体」和「行销」两个词,正不断的互相融合,创造出各种新异的模式。它们成为两个无法分别谈论的概念,仿佛彼此是共生关系。

注一:The CMO's Guide to Brand Journalism

文章来源:Insid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帖子和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创蓝论坛

创蓝论坛

互动学习

干货文章 每日签到

亚马逊服务

扫码关注创蓝论坛
扫码回复“加群” 更多优质交流群等你来
扫码进入创蓝Forum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解决亚马逊问题

© 2001-2022 | 小黑屋| 创蓝论坛 ( 粤ICP备18023761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