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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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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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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6:2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德国为输入外籍劳工制定了专门的法规和条例,它们是《就业促进法》和《外籍劳工工作许可发放条例》,《停止招募外籍劳工条例》,以及德劳工部制定的《停止招募外籍劳工的例外安排条例》。

其中《就业促进法》对输入外籍劳工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即:确保德国人及与德国人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有优先的就业机会,防止输入劳工对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就业结构、区域及行业产生不良影响;雇主须优先聘用德国人及具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如果德国人或法律上与德国人具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不能从事该工作,且雇主在一定期限内确实未能在本国聘到合适人员,可输入外籍劳工;对于经过劳工局提供的培训后,德国人及与其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可以从事的工作,则应将该工作岗位提供给上述人等;严禁黑工。德国公司注册http://www.hierlos.de/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外籍劳工工作许可发放条例》,外国人只有持有德国劳工局的工作许可才可在德国工作。但也有例外,德国规定欧盟成员国公民、拥有无期限居留许可或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根据国家间协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不需办理劳工许可;外国投资的企业法人,包括子公司、独立或非独立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等,亦不需办理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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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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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22 11:02:0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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