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蓝论坛-亚马逊卖家交流和学习专业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100796 |回复: 15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创蓝论坛总版规

  [复制链接]

7

主题

56

帖子

1万

蓝宝石

LV11.跨境巨星

积分
11133
威望
100
贡献
100
信用
0
最后登录
2023-4-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18:3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创蓝论坛是一家专注于跨境电商的运营学习交流平台,无论您是卖家、服务商、行业专家,还是其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跨境电商信息、寻求解答的用户都可以访问论坛。为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流环境,为维护创蓝论坛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创蓝论坛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制定创蓝论坛总规则:

第一章
请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
  •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处理方式:一经发现,将直接永久禁言、清空账号处理。

第二章
论坛用户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本章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创蓝论坛保留删除任何违规帖子的权利。

第一节:注册用户名、头像、签名的相关规定
  • 禁止注册/使用国家领导人、政府机构或个人的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煽动国家政治、制度(包括国旗、党徽)等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侮辱、讥讽、谩骂他人的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一切违背道德、法律的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暴力、凶杀、封建迷信、色情、犯罪、裸露(包括露点)的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严重误导他人的,疑似官方管理员、管理组,模仿官方人员用户名,头像,签名;
  • 禁止注册/使用群号、产品名称、业务名称、联系方式的用户名,头像。
处理方式:凡用户名、头像违规,将禁止发言7天,无修改将会永久禁言。

第二节:发帖/回帖/上传图片的相关规定
1.  禁止发布反对宪法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  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内容;
3.  禁止发布破坏党和政府及工作人员形象的言论内容;  
4.  禁止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的言论内容;
5.  禁止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的言论内容;
6.  禁止发布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散播谣言鼓动其他用户情绪;
7.  禁止发布散布淫秽、色情、淫秽色情暗示、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的言论内容;
8.  禁止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言论内容;
9.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10.  禁止发布侮辱、诽谤或攻击他人,公布用户隐私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的言论内容;  
11. 禁止在论坛内发布广告信息或其他带有违规宣传性质的信息:   
①  宣传自己或他人网站、产品、业务等
②  公开自己联系方式、网站链接、商品链接、图片上印有水印等明显的广告成分
③  发布求购信息、寻找各类服务商等信息(真实卖家需求除外,马甲类发布必禁言)
④  利用发布使用心得或相关知识、技巧等变相发布广告(如文章中有机构、服务商名称等)
⑤  禁止发布引导用户添加好友(群)诱发用户私信沟通等信息(如明示“加我”、“我这里”、“联系”、“私信”等,暗喻滴滴”等引导性词语)  
⑥  禁止发布各种V-P-N相关内容,禁止使用颜色字体及其它广告形式
12. 禁止发布与主题无相关内容(如主题中并未有意向求某服务,却回复某产品/业务信息)
13. 禁止发布以任何方式收集用户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链接内容;
14. 一个小时内连续发非原创或者直接转载,或毫无意义的灌水主题不得超过15帖;
15. 禁止重复发布相同内容的帖子;(发帖前请用论坛搜索功能)
16. 禁止发布无意义内容挣取积分;
【处理方式】违反上述规则将删除其主题以及用户相关跟帖,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清除、警告、禁言、禁止访问、清空帐号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论坛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节:版块管理规定
每个版块存在意义/作用各不相同,拥有不同的独立版规,与本规章制度互不抵触,如招聘版块内容可以留下联系方式,以下为特殊版块规则说明。
1.  新闻界转载的新闻需获得原作者的转载授权,未授权引起的纠纷完全由发帖人承担,创蓝论坛概不负责。
2.  请勿上传分享非跨境电商行业相关的视频,电子书,音乐等资源。
3.  论坛所有版块上传图片,请去除第三方的水印。
【处理方式】按版块规定酌情处理。

第四节:举报与申诉通道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违反相关规则内容,用户可通过举报按钮进行投诉。亦可通过《论坛事务》版块进行投诉,对版主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此版申诉诉求。
【处理方式】鼓励有证据的举报,举报核实后将跟进落实处理。

第五节:免责说明
1. 发帖者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论坛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由发帖人承担,创蓝论坛概不负责;若造成本论坛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论坛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2. 发帖者在论坛中发布的内容只代表发表人个人观点,不代表创蓝论坛的立场。发表人承担一切因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 创蓝论坛鼓励和尊重原创内容,并且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如需要转载使用,请自行联系原帖作者,并获得原帖作者的授权,如未经原帖作者许可转载出现版权纠纷,创蓝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对违反版权,并非发帖者原创的帖子,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论坛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论坛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论坛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论坛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第六节:申明
1.对于违反规定的用户,视情节严重程度,版主有权采取协助修改、删帖、沉帖、警告、限期禁言、永久禁言、禁止访问等管理手段处理。
2.对于积极参与讨论,对版块作出突出贡献的用户,版主有权采取版块置顶、加亮、加精等管理手段奖励。
3.违反规定解禁管理原则  
①违反总则第一章规则的用户不予解禁。
②根据个人违反情节情况,管理员、版主酌情决定是否解禁。   
③对于无视警告、规劝,屡犯不止的用户将永不解禁。

第三章
版务处理规则
1任何个人或者公司不得注册多个用户(马甲),隐瞒真实身份,发布商业广告,进行恶意攻击或者自我吹捧、炒作。发现直接删除所有马甲回帖+永久禁言;
2、普通广告,将给予禁言7至90天,如果连续发布3条或多条广告帖情节严重者清空发帖或直接永久禁言;
3、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发布煽动性言语扰乱论坛的禁言7天处理禁言7天后再次违规将永久禁言
4、在论坛使用不文明用语辱骂的,首次禁言14天处理,重者禁言3个月到永久禁言不等;
5、违规灌水回复:20条以下的,7天禁言;20-50条内的,14天禁言,50-100条内的,1个月禁言,100以上的,3个月禁言;
6、违规ID名用户名(如用手机、微信、业务、冒充官方人员等),禁言7天至永久禁言不等
7、禁止发布、推广任何非创蓝官方的群聊号及QQ、微信、手机号码等,发现后直接删帖禁言7天,情节严重永禁处理。
8、禁止挖坟回复3个月以前的普通帖(官方帖,教程帖,加精帖除外),对于违规回复者给与删帖,严重者给予禁言处理。
9、禁止以任何方式进行“刷积分”,永久禁言,已获取的积分将进行回收。
10、禁止发布第三方网站链接(资源网盘除外)、第三方二维码,一旦发现,版主有权给予删帖、或封号处理。
11、禁止冒充创蓝官方发布任何信息,否则直接永久禁言。
12、以上规则对谐音字、擦边图等情况均适用。


以上处理规则供用参考,管理员、版主有权根据违规实际情况调整处理措施。
创蓝论坛有权跟随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动态随时修订本规则总章,不作另行通知,并遵循版块管理规定追溯过往违规内容。请用户常常关注本规章制度,及时自行清理违规内容。

本版论坛总规则于2023年8月11号更新。

评分

参与人数 1蓝宝石 +1 收起 理由
日美专线小张 + 1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56

帖子

1万

蓝宝石

LV11.跨境巨星

积分
11133
威望
100
贡献
100
信用
0
最后登录
2023-4-18
来自 2#
 楼主| 发表于 2022-1-6 11:2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内容请勿留任何联系方式及引导用户添加好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814

帖子

5771

蓝宝石

LV9.跨境名人

积分
6699
威望
0
贡献
1
信用
4
最后登录
2023-11-3
推荐
发表于 2022-1-6 11:28:21 | 只看该作者
保证遵守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或查看帖子请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帖子和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创蓝论坛

创蓝物流

互动学习

干货文章 每日签到

亚马逊服务

正规UPC
扫码关注创蓝论坛
扫码回复“加群” 更多优质交流群等你来
扫码进入创蓝Forum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解决亚马逊问题

© 2001-2022 | 小黑屋| 网站地图| 创蓝论坛 ( 粤ICP备18023761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