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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商标注册没有“捷径”? [打印本页]

作者: 亚速商标    时间: 2022-6-10 14:50
标题: 为什么商标注册没有“捷径”?
下面给大家说一下,为什么商标注册没有“捷径”?
说到“捷径”,大家心中的捷径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成功率提高,一种是时间周期压短。首先说成功率,能不能百分百下发证书?
答案是不能。
主要理由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所以,一般来讲,谁先申请就是谁的。按照现在的商标申请量来讲,每天近3万件左右。任何人都不能给您保证,有没有人在昨天或者是前天申请过和您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的盲期在半个月以上。第二,商标具有专有权《商标法》第三条,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一个商标,他人已经申请并取得了商标专用权,那您再申请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是近似的产品上,是注册不成功的。其次,能不能快速下发证书?答案是不能。主要理由还是因为商标的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申请量大,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决定了商标只能一件一件的审查。正常的商标审查期限,是每一个商标都要经历的,遇到驳回或者是补正等,还有可能延长。




所以,不要再问商标注册有没有什么“捷径”了?答案是没有!如果有人告诉你有,那么你要重新审视这个人以及他背后的代理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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