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欧检测吴生 发表于 2020-12-21 13:42:29

CE认证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EMCD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三个模块;



  模块A-内部生产控制(AKA Self DoC)



  模块B-使用公告机构(NB)



  模块C-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



  制造商选择哪些模块;



  模块A(标准合规路线!)



  模块B+C(自愿使用NB)



  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模块A.



  内部生产控制(DoC)



  制造商应自行负责。

  执行产品类型的符合性评估:



  1.由制造商或第三方测试



  2.全面测试统一标准



  3.准备所有技术文档



  4.监控制造过程以确保符合性



  5.具有在步骤1中评估的类型的设备



  6.将CE标记粘贴到每个单独的设备上



  这与评估的类型一致



  1.制作符合性声明(DoC)



  2.并保留一份DoC的副本



  3.连同技术文档



  4.由国家当局支配



  5.设备投放市场10年后



  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模块B.EC型检验和认证



  模块B不是单独使用,而是与模块C一起使用。



  模块B利用公告机构的技术专长来检查技术文件和支持证据,以评估设备技术设计的充分性。通常没有检查标本。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选择来自欧盟或MRA国家(如美国)的单一通知机构。



  此外,向NB发出声明,确认相同的申请尚未发送给另一个NB(NB将检查)



  应用程序应包括;



  1.支持证据证明技术设计解决方案和任何已使用的文件是否充分,特别是在相关的统一标准尚未全部适用的情况下。



  2.适用时,实验室进行的测试结果(测试报告)



  3.评估基本要求的哪些部分的具体细节(例如,只有免疫力)



  4.一个公告



  5.检查技术文档和支持证据



  6.评估技术设计的充分性



  7.制作记录活动的评估报告



  8.经申请人同意全部或部分发布



  9.证书/信件



  10.如果报告是否定的,没有证书,则发出“拒绝信”



  11.关于拒绝理由的详细回应



  12.要求申请人采取纠正措施



  13.如果类型符合评估要求,则签发欧盟型式检验证书3-31



  注意:公告机构不进行测试,仅对申请人的技术文档进行评估测试实验室不进行认证,仅提供制造商规格的测试



  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模块C.



  1.确保/声明相关设备符合从NB收到的欧盟型检验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2.准备所有技术文档。(在模块B处理之前)



  3.监控制造过程以确保设备符合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4.将CE标志粘贴到每个单独的设备上,该标记符合类型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5.制作符合性声明并保留一份DoC副本和一份欧盟类型的检验证书,其附件和补充文件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处置的技术文件10年。市场。



  6.何时使用模块B+C.



  7.协调标准未全部使用或不存在。



  8.设备符合欧盟不承认的EMC标准,但符合基本要求。



  9.太多的产品变体和所有配置的测试可能都是不切实际的。



  10.该设备太大而无法按要求进行测试。



  证书



  如果类型符合评估要求,NB应颁发欧盟型检验证书。



  证书至少应包含;



  1.制造商名称/地址;



  2.用于识别批准类型的必要数据



  3.检查结论



  4.证书有效期的条件



  5.证书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附件。



  6.证书及其附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信息,以便评估设备与检查类型的一致性,并允许进行在线控制。



  符合性声明



  1.只有一个DoC,即使有多个指令适用。



  2.DoC应具有“模型结构”并应不断更新。



  3.它应使用MS所要求的语言或语言。



  4.最严厉的指令是领先的,并设定了DoC的最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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