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交易助手 发表于 2019-1-5 09:12:32

电商法正式实施,刷好评、删差评全部被禁止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对各种电商的合规性做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几种电商形式和定义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网站、其他社交网络平台,既包括传统的电商形式,也包括新兴的微商、代购以及直播等形式,所有的电商活动都需进行注册登记,并依法缴纳税款。除此之外,全球交易助手注意到,针对舆论关注的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问题,电商法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如有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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